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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记器官捐献认准这些官方渠道

来源:汉中市红十字会:本站发布时间:2025/4/24 11:32:21点击次数:54次

在这个充满爱的世界里

选择器官捐献

无疑是对生命最深情的致敬

如何进行登记更安全

本期我们就来聊聊如何通过官方渠道

让你的大爱更加安心

线上渠道

(1)访问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官方网站(www.codac.org.cn),点击“我要登记”,填写个人信息后,就能完成登记。

(2)搜索“中国人体器官捐献”微信公众号在“志愿登记”中进行登记。

(3)搜索“中国人体器官捐献”微信小程序在“点击进入志愿登记”中进行登记。

线下渠道

前往当地红十字会器官捐献管理机构进行书面登记。

陕西省   029-86527782     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23号陕西省红十字会319室

西安市   029-86787762     西安市经开区明光路166号凯瑞H座5楼518室

宝鸡市   0917-3261470     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F座301室

咸阳市   029-33169819     咸阳市秦皇南路6号咸阳市红十字会

铜川市   0919-3189223     铜川市新区朝阳路9号铜川政务大楼406室

渭南市   0913-2123479     渭南市高新区万国西路3号

延安市   0911-7095333     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5号楼333办公室

榆林市   0912-3546693     榆林市榆阳区青山路市政府前楼516办公室

汉中市   0916-2639155     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市政府四号楼

安康市   0915-3212981     安康市高新区花园大道公共卫生服务中心

商洛市   0914-2369551     商洛市行政中心民主路1号21楼20室

登记后改变主意了怎么办?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、人体组织、人体器官、遗体。

《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》规定,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。公民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,有权予以撤销。

如果公民捐献意愿发生改变,有权随时变更或撤销捐献意愿。可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修改或撤销捐献意愿,也可到当地红十字会表达撤销捐献的意愿。

来源:陕西省红十字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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